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对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登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职责异化为私人谋利工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将社会人员借调到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工作;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赛事承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登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登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登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文章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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